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明代黔桂边界少数民族反明首领。广西化从寨人。族属不详。寨长。宣德(1426—1435)中,与贵州都匀卫陈蒙烂土长官司(今贵州三都)及古州(今榕江)的苗、水、侗、壮、瑶等民族联合,抗赋税,攻卫所官军。官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格依,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西至伊克噶札尔阿齐图山,接土谢图汗部左翼右末旗界;南至乌兰陀罗海,接土谢图汗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巴颜哈喇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有佐领8。会盟于克鲁伦
抗日战争时期内蒙古绥远进步文艺组织。1936年由叶频和武达平创建和领导。发表抗日救国,揭露日寇在华北暴行的诗文。作品分别刊载于《塞原》、《塞北诗草》、《社会报》副刊《洪荒》、《西北日报》副刊、《塞风》
即内蒙古呼和浩特郊区廿家子村古城。城址四面环山,北临大黑河,城西3里出谷口,即是呼和浩特市以东的平原起点。从地理位置看,是一个军事要地。城址除北墙被河水冲掉外,大部分墙保留在地面上约4—5米。城分内外
古族名。①参见“陆浑之戎”。(1189页)。 ②即允姓之戎居敦煌者。参见“允姓之戎”(402页)。
鲜卑语音译。亦作恪尊、可孙、可贺敦、哈屯、合屯、哈敦等。“皇后”之意。对可汗之妻的称呼。源于东胡语,后被鲜卑、柔然、突厥,回鹘、契丹和蒙古等阿尔泰语系的许多语言继承。刻于太平真君四年(443)的《嘎仙
见“回跋部”(782页) ②见“辉发部”(2200页)。
元代专指用挑剜拼凑涂改手段以真作伪将小面额钞币改为大面额使用。元初定赏罚之制,规定:挑钞犯为首者杖77,从者杖57;捕获者赏钞2锭,官司支付1锭,向犯人追征1锭。因罚轻赏少,犯者日甚,于成宗元贞元年(
1914—1955近代文史家。字寿孙,笔名殷尘。上海市人。回族。祖籍浙江嘉兴。幼好文史,聪敏过人。有志于甲骨之学,尤精拓墨,10余岁即与章太炎谈论殷墟甲骨,为章所折服。1936年东渡日本,专研甲骨文,
1267—1347元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元史》又作于孟、寒赛、刁零、寒赛刀、刁赛、昭哀等。傣族。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 ※刀补瓦子。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傣历649年,1287)父卒,袭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