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教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契丹语,意“鬼风”。按契丹习俗,凡遇旋风,双眼闭合,用鞭向空中打49下,口念7声“坤不刻”,以禳厌。
书名。明彭汝实辑。2卷。嘉靖十四年(1535)辑成。卷一为俞夔等同年所录的《会勘录》,记四川盐井卫左、前二所(均在今盐源县境)与云南永宁府(今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地区及以北一带)纳西族土司自明初以来因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兴喀卫,并说清初有兴喀路,以近今兴凯湖得名,今有人据之定其在兴凯湖畔。
契丹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辽之先世,未有城郭、沟池、宫室之固,毡车为营,硬寨为宫,御帐之官不得不谨。”契丹开国后,皇室仍常年不在京城,随四季迁徙,主要担负御帐警卫与侍理皇室日常起居任务的官署
即“弘慈寺”(645页)。
书名。全称《世界北方大佛主吉祥萨迦世系希有传纪宝库》。阿旺衮嘎索南查巴坚赞贝桑波撰。成书于1629年,德格木刻本334页。系记载西藏萨迦款氏家族史的专著。主要叙述该家族的族系、政教势力在萨迦地区的形成
?—1828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赫舍里氏。乾隆五十一年(1786),升前锋参领。五十二年,随将军福康安镇压台湾林爽文领导的农民起义。赐号“斐灵额巴图鲁”。五十九年(1794),擢吉林副都统。嘉庆初
在今内蒙古武川县西乌兰不浪土城梁村。北魏置分南北两城,南城东西长约130米,南北仅90余米,北墙略向内凹,城墙残高约3米,南墙正中开门。北城南北约400米,东西约300余米,西北墙已塌毁。
即“岩大五”(1408页)。
1914—1978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多伦诺尔寺活佛。出生于青海安多藏区。三岁时被选定为甘珠尔瓦呼图克图四世转世灵童。入青海色尔寺。5岁开始正式学经,9岁在经师指导下专习甘珠尔经。11岁由阿旺彦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