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见“阁院寺”(1728页)。
见“阿史那施”(1220页)。
日本侵略者在延边朝鲜族地区设立的特务机构。成立于1928年。遍及延吉、珲春、百草沟、头道沟等朝鲜族聚居区。多设在日本警察署附近。头领一般由“日本总领事馆”委派朝奸担任。主要任务是监督、控制当地朝鲜族人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等级。彝语音译。“曲”意为“白色”,“诺”即诺伙的前一字,意为在诺伙等级下的“白骨头”(人)。汉称“白彝”或“百姓”。约占总户数的50%。身份世袭。成员不稳定,富裕阿加
沙陀首领。唐金满州都督※朱耶金山(沙陀金山)之子,后唐李氏先祖。8世纪初,父卒,袭金满州都督。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因吐蕃扰安西,率部迁徙北庭(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破城子,辖境约当今阿尔泰山以西、
见“鼎新律”(2225页)。
参见“俄惹”(1684页)。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铁岭市。辖域东西190里,南北90里。东至清原城,西抵锦州府广宁县(今辽宁省北镇),南临承德县(今沈阳市),北接开原县。辽置银州富国军,领延津、
见“敦睦宫”(2269页)。
见“诺雷部”(19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