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七沁
见“笔写契”(1883页)。
见“笔写契”(1883页)。
?—1772清朝将领。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人。初任杜尔伯特宰桑。乾隆十九年(1754),从阿睦尔撒纳妻弟讷默库内附,隶正黄旗蒙古。二十年,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于伊犁,五月,与喀喇巴图尔阿玉锡等夜袭格登
著名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寺址在泉州城南。南宋绍兴元年(1131),回回商人纳吉卜,穆兹喜鲁丁创建。元至正九年(1349),金阿里重修。元人吴鉴著有《清净寺记》碑文,记载该寺兴建的缘起与伊斯兰教义,为现存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原为奢陇法之食邑。清雍正(1723—1735)间,召普塔翁,以功授土便委职。传召麻哈翁,于光绪(1875—1908)中被民众攻杀绝嗣,由头目叭弄高代办司事。1921年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之第三级官名,位在※“太大兄”之下,※“小兄”之上(《新唐书》列为第六级),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
参见“多博伯克”(852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作兀良合、兀良合惕、兀良罕、兀良孩、嗢娘改等。辽代已见于史载,称“斡朗改”,为辽五十九属国之一,辽置斡朗改国王府治之。分二种,一种为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部众为成吉思
571—639唐朝大臣。字叔玠。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先世系乌丸王氏,一说为汉王霸后裔。梁右卫将军※王神念(北魏时南奔)曾孙,北齐乐陵太守王子。隋开皇末官奉礼郎,因其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依附(或)伺候官员的人”。似为维吾尔语“燕齐”音转。地位同于奴隶。始于19世纪末买买提·克里木继为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阿奇木伯克之时,他利用充当通判厅属吏之机,强迫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