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粟毒
见“比粟”(189页)。
见“比粟”(189页)。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立契约文书时的见证人。立文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
见“刘知远”(863页)。
明清云南土司名。明万历(1573—1620)初年,保山县平戛土舍蒋思孝随军征缅有功,钦授勐板千夫长,世职。乾隆年间(1736—1795),沦于缅。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中英勘界,收复勐板部分地区
见“特薛禅”(1873页)。
即“寻阁劝”(932页)。
蒙古国都城。又译喀拉和林,简称和林。城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一说得名于鄂尔浑河发源之哈剌和林山。另说“哈剌”意为“黑”,“和林”即“库伦”,意为“营帐”,即“黑帐”。太祖十五年(1220)始建都于
清代地名。又译乌兰固木。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清初为准噶尔部辖地。以其肥沃,宜耕种,噶尔丹统治时期曾为准部屯耕地。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病死后,并于清。清朝政府遣
1818—1876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字博川,号文山。道光进士。咸丰五年(1855),以巡防出身,由员外郎加知府衔,验收海运漕粮有成绩。后官副都统、侍郎。十年(1860),授左翼总兵。时
金将领。女真族。完颜氏。蜀王※完颜银术可弟。太祖天辅六年(1122),奉命从希尹、娄室破辽兵于古北口。奉命留兵200,据险守之。从银术可围太原,败宋援军,复太谷、祁县等地。太宗天会四年(1126),克
即“掩㴲水”(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