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棍
清代八旗录取成丁者之简易方式。凡编审人丁,有以及龄者入册,亦有以身高5尺以上者入册,各时期京内外办理原不一致。宁古塔将军(康熙元年至十五年,1662—1676)巴海,每届3年则出告示,令满汉幼丁按期至将军衙署比较身材高低,创其名曰“比棍”。标架以5尺为度,上横一短木,立于将军座前。按册唱名,令于架下走过,达标或超标者皆登记入《丁册》,以备披甲或挑差、应役。有不愿者,每年捐银6两,名曰“当帮”。此法,为杜绝隐丁、逃避差徭而设。
清代八旗录取成丁者之简易方式。凡编审人丁,有以及龄者入册,亦有以身高5尺以上者入册,各时期京内外办理原不一致。宁古塔将军(康熙元年至十五年,1662—1676)巴海,每届3年则出告示,令满汉幼丁按期至将军衙署比较身材高低,创其名曰“比棍”。标架以5尺为度,上横一短木,立于将军座前。按册唱名,令于架下走过,达标或超标者皆登记入《丁册》,以备披甲或挑差、应役。有不愿者,每年捐银6两,名曰“当帮”。此法,为杜绝隐丁、逃避差徭而设。
?—1202金朝大臣。本名特末阿不,字子迁。中都路(治今北京西南)胡鲁土猛安人。契丹族。移刺氏。以荫补国史院书写,历徐州录事、枢密院知法,三迁翰林修撰,兼监察御史,改户部员外郎。章宗明昌三年(1192
约1639—1706清代湖北容美司土官。字绍初,号九峰。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甘霖子。初受吴三桂“承恩伯”之敕封,后附清,袭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屡应调从征,著有劳绩。习经史,能文章,
1821?—186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作阿里汗、条列和卓、倭里汗条勒和卓。移居浩罕之维吾尔族和卓后裔,※张格尔弟巴布顶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参与卡塔条勒(迈买的明)领导的“七和卓之
见“完颜宗峻”(1156页)。
清政府在内蒙古丰镇、宁远地区设立的垦务机构。光绪八年(1882)设置,局本部在丰镇,掌管丰镇、宁远一带蒙地放垦事宜。十一年(1885)撤销,十五年(1889)恢复原属山西省布政使管辖。二十七年(190
即西州回鹘。因其王称阿萨兰汗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官名。明代所置京卫、外卫指挥使司设有指挥同知,低于指挥使,秩从三品。在少数民族地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给印记、诰命、冠带、准世袭。令其守卫疆土,安抚土民,依例朝贡,服从征调,不纳租赋。清沿明制,在
?—936后唐将领、后晋宗室。字奉信。其先本西域石国胡人,后从沙陀附唐,故也称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石万诠子,后晋国君石敬瑭堂弟。少善骑射,事后唐庄宗李存勖,以战功,累历军职。天成
参见“冲巴噶什部”(882页)。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