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清末伊斯兰教经师。河北沧州(今沧州市)人。回族。念经习教,学识渊博,开帐授徒,驰名京津。因排行四,人称“李四爷”,或称“沧州李”。咸丰、同治(1815—1874)年间,与著名经师王崇名、钊北李三分华北
傣语音译,意为“家族田”。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残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时期的古老耕地制度,迄至解放初期部分傣族地区仍有所保留。传说是由同一个祖先的分支传递继承下来的,属村寨内各个家族集体占有,不
1746—1809清代文史学家。江苏阳湖(今武进)人。字稚存,一字君直,号北江。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纂修官,参预修撰《高宗实录》,旋督贵州学政。嘉庆四年(1799)以直言朝政获罪,谪戍新疆
1397—1450明朝将领。初名俨,字可观,又字文辉。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沐英之孙,沐晟之子。幼勤学谦恭,手不释卷。正统四年(1439)父卒,次年,诏袭黔国公,居京师侍从。十年
见“西喇木伦河”(711页)。
见“密学”(2122页)。
见“慕容宝”(2437页)。
见“拓跋弘”(1356页)。
镇名。位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宋以前称“诺木斗”,意为“森林地区”。宋改称“牧马营”。明嘉靖十四年(1535),修建威远堡,筑城垣。清康熙十三年(1674),曾设都司。民国十九年(1930)设县
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意谓正式订婚期。一般在办结婚仪式前一段时间举行。依照习惯,通常由女性办理。当天,男方母亲要端着一个用“达斯特汗”(类似餐巾)包着的托盘,带一只大绵羊,在女性亲友陪同下送往女家,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