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奉命率500余人使魏朝献。此庞大使团之行,似与勿吉背魏西逐夫余事有关,以窥察魏之对策。
明代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蒙文史籍称舒哈克卓哩克图鸿台吉,汉籍亦译作粆花、炒哈、抄花,或称洪巴图鲁、叶赫巴图鲁、爪儿图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孙,※虎喇哈赤第五子。嘉靖(1522—
意大利藏学家※杜齐(G·Tucci, 1894—198)著。1949年于罗马出版。全书3册。作者曾在解放前多次赴西藏、印度、尼泊尔、拉达克、锡金、不丹调查,并从西藏运走大量珍贵文物及史料。多数存意大利
※叶尔羌汗国官员。初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总督。※拉失德汗第四子。1570年受兄※阿不都·哈林汗之命,与马黑麻速檀等进攻吐鲁番,俘马速速檀还,※东察合台汗国亡。在吐鲁番时,曾向明朝遣使进贡。
①州名。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龙河、海阳、接海、格川4县。州治故址皆认为在前苏联沿海州克拉斯基(金)诺(即毛口葳)附近,但具体所指有差异,或说在其北的下岩杵河;一说为在其南2公里临波
1300—1329元朝皇帝。又译禾失剌。蒙古孛儿只斤氏。武宗※海山长子。仁宗延祐三年(1316,一作二年)封周王,出镇云南。对其叔仁宗背弃叔侄相传之约,未能受封皇太子以承大统,甚怨。十一月行至延安,与
?—1678清初官员。陕西固原(今宁夏固原)人。回族。广西提督马蛟麟养子。顺治八年(1651),袭一等轻车都尉世职。九年,充定南王标下左翼总兵官。十年,随军征湖广,以功,加都督同知。十一年授二等男,镇
契丹建国后,官制分北、南,分治契丹本族与汉、渤海等族。其官称,除大量袭用汉官外,亦保留了部分契丹本语的官称。总汇见下表。详况分见诸条。契丹语名称相当汉职 (或职司)出 处于越建国前,掌部落联盟军政实权
简称“原字”或“小原字”。组成契丹小字的最小读写单位。每个契丹小字分别由1至7个不等的原字组成。据现有资料统计,原字总数为510余个。参见“契丹文字”(1565页)。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