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藏语音译,即薅锄。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锄为木质,长约5寸、宽2寸,尖嘴。锄柄为一自然长成的2尺左右长的木钩,将钩固定在锄的尾部。用来薅青稞地里的杂草和松土。
东汉时夫余国王。汉桓帝与灵帝时(147—189),对汉朝时叛时服。永康元年(167),率兵两万余寇玄菟郡,为太守公孙域所破。熹平三年(174)派下属朝贡汉王朝。
北周时起义首领。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北魏起义首领※刘蠡升之孙。武帝建德五年(576),乘北周败北齐于晋州(治今山西临汾市)之机,取齐人所弃甲仗,聚众起义,被拥立为圣武皇帝,建元石平。次年,遭
蒙古国将领。又译剌真。孛思忽儿弘吉剌氏。※赤驹驸马之子。尚成吉思汗孙女鲁国公主薛只干。宪宗七年(1257),袭为万户长。八年,随汗攻宋,入四川。九年,攻钓鱼山,不克。继从汗弟忽必烈下大清口。后率军破山
见“萧忽古”(1996页)。
?—1696清朝大臣。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从科尔沁札鲁特地方率众归清,授一等侍卫,累晋至散秩大臣、内大臣。康熙三十三年(1694),奉差安设口外路驿站,于喜峰口外设立15站,古北口外6站,独石口外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新唐书》作“僚佐”。为诸城行政长官之僚属,据《新唐书·高丽传》载,高句骊国制:王国下辖大城置※“傉萨”1,比唐都督府都督;诸城置道使1,比唐之州刺史。其下各置此官
见“窝集部”(2297页)。
古水名。《汉书》已见其名。简称大辽,即今辽河。其流长,或以东辽河及辽河计之,或言为西拉木伦河、西辽河及辽河之全程。此水大体为东胡族系与貊、肃慎系各族分界处。
?—1834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