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南笼事宜奏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始末。为研究布依族农民革命史的参考资料。原件存于中央第一档案馆《朱批奏折民族类》卷宗。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始末。为研究布依族农民革命史的参考资料。原件存于中央第一档案馆《朱批奏折民族类》卷宗。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
见“文都寺”(388页)。
即“虾”(1650页)。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
1520—1592※叶尔羌汗国第三代汗。※拉失德汗次子。1560—1592年在位。在位期间,继续加强汗权,抑制蒙古游牧军事贵族势力,强调法制,关心一般穆斯林的切身利益,惩治高利贷。每星期有两天公开接见
见“耶律善哥”(1322页)。
亦称京营,即清代京师绿营。掌治安、司缉捕等。初建时,惟有南北两营。顺治十四年(1657),增设中营。康熙三十年(1691),以八旗步军统领(从一品)统辖巡捕三营,全称是提督九门巡捕营步军统领,俗称九门
1766—1841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八任堪布。藏族。出生于下佐格地方。从阿高日超巴剃度出家。乾隆四十三年(1778),由嘉木样授沙弥戒。25岁入拉卜楞寺经院,学习五部大经,获多然巴学位。任土观呼毕
1569—1597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长生,号桥岳,又号松鹤。纳西族名阿胜阿宅。土知府木旺(阿都阿胜)长子。万历二十年(1592),奉命亲领兵征云龙州,以功受奖。二十四年(1596),袭父职。
1576—1623后金将领、五大臣之一。满族。佟佳氏。太祖努尔哈赤赐姓觉罗氏。扈喇虎子。世居雅尔古寨,随父归附努尔哈赤后,隶正白旗满洲。为努尔哈赤收作养子。授一等大臣。感太祖养育恩,战则奋勇,多立战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