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查刺土邻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抹里。“查剌”与“土邻皆可单独构
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制,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非普遍通行的形式。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
参见“阐”(2105页)。
西域古地名。见《后汉书·西域传》。东汉延光二年(123),西域长史班勇,将弛刑士500人屯柳中,以其地为长史治所。东晋咸和二年(327),并入前凉高昌郡田地县。唐贞观十四年(640)平高昌,又析置柳中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明代书法家。字雪樵。蒙古族(一说为“色目人”)。洪武间(1368—1398),曾任云阳(今四川云阳县)县令。后被免职,流落江湖,居武塘。以草书著称。
见“委兀慎”(1454页)。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见“儋耳国”(2516页)。
清朝宗室、文士。满族。庄亲王后裔。官三等侍卫。著述甚丰,有《东华录缀言》6卷、《歌章祝辞辑录》2卷、《清语人名译汉》2卷、《谥法续考》、《本朝王公封号》、《封谥翻清》、《侍卫琐言》附补遗、《管见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