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通明
拉祜族爱国首领。原活动于云南澜沧、沧源一带,清同治(1862—1874)年间,因率拉祜族反清斗争失败,带领数千户拉祜族、傈僳族人民退入西盟山地区定居,以传播佛教和与佤族头人歃血立盟等方式,取得对阿佤山的统治权。时英国殖民者妄图侵占西盟阿佤山,他多次粉碎侵略者的阴谋。光绪十六年(1890),英殖民主义者的武装“勘测队”从缅甸侵入,强令其归属英国,毅然拒绝。十八年,清政府封其为西盟、勐梭土目。
拉祜族爱国首领。原活动于云南澜沧、沧源一带,清同治(1862—1874)年间,因率拉祜族反清斗争失败,带领数千户拉祜族、傈僳族人民退入西盟山地区定居,以传播佛教和与佤族头人歃血立盟等方式,取得对阿佤山的统治权。时英国殖民者妄图侵占西盟阿佤山,他多次粉碎侵略者的阴谋。光绪十六年(1890),英殖民主义者的武装“勘测队”从缅甸侵入,强令其归属英国,毅然拒绝。十八年,清政府封其为西盟、勐梭土目。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四年(1277),置江南总摄以管理地方佛教事务,河西僧※杨琏真加曾任此职,后
即“蒙古黄金史纲”(2341页)。
即“色勒库尔”(845页)。
官府强行购买民间货物的措施。源于唐、宋,金、元沿之。元代,凡军用马驼、料草,宫廷所用缎疋、皮货等,均按户等高下,田产多寡分摊,诸色户与民均当。军、站户一度获免,以钱助民和买。其制弊端甚多,由于官府给价
书名。南方民族志。1卷。清檀萃(号默斋,望江、今安徽东流人,汉族)撰。系作者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任云南录劝县知县后所作。约成书于嘉庆(1796—1820)初年。内容涉及到南方60个少数民族
见“乌守尔”(334页)。
部分壮族自称。壮语音译,亦译“布板”、“布蛮”,意为“村人”,与城镇居民相对而言。广西环江、钦州等地壮族均有这种自称。操壮语北部方言。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西喇氏。克什特子。初袭伯父克什图牛录章京兼半个前程世职。顺治五年(1648),从征南大将军谭泰征江西叛镇金声桓,数败敌军,复率本固山兵败高总兵3千兵,并同罗什率兵败城内出击之兵
金代中期大臣。契丹族。世宗时,官吏部侍郎。大定二十八年(1188)十一月,与河中尹田彦皋共为贺宋正旦使,与宋友好往来。后为陕西路副统军、左宣徽使。章宗即位,任御史中丞。二十九年,谏言加强盐禁,选能吏充
汉南越国三世主。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南越王※赵佗曾孙,文王※赵胡之子。建元六年(前135),闽越王郢发兵击南越。武帝令大行王恢等帅师伐闽越,郢被诛。父为报朝廷盛德,遣其入侍汉廷十余载。入侍前,曾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