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倬云
清初白族学者和诗人。字瑶峰。云南鹤庆州(今鹤庆县)人。自幼勤勉,博览群书,工古文,善赋诗。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选学正。五十三年(1714),与佟镇、邹启孟共修纂《鹤庆府志》26卷,并收录其诗文35篇。此外,光绪《鹤庆州志》亦选录其诗文20余篇。由于诗人经常接触下层贫苦农民,了解下情,故其诗的显著特点是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揭示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官府和地主的敲诈勒索,农民的悲惨生活以及被迫反抗的原因,代表作有《稗子行》、《农夫叹》、《乞儿行》等。
清初白族学者和诗人。字瑶峰。云南鹤庆州(今鹤庆县)人。自幼勤勉,博览群书,工古文,善赋诗。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选学正。五十三年(1714),与佟镇、邹启孟共修纂《鹤庆府志》26卷,并收录其诗文35篇。此外,光绪《鹤庆州志》亦选录其诗文20余篇。由于诗人经常接触下层贫苦农民,了解下情,故其诗的显著特点是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揭示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官府和地主的敲诈勒索,农民的悲惨生活以及被迫反抗的原因,代表作有《稗子行》、《农夫叹》、《乞儿行》等。
?—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人。蒙古正黄旗人。额哲忒氏。字雨田。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充实录馆誊录。道光四年(1824),书成,议叙知县。十年(1830),选甘肃陕西县知县。十五年(1835
见“内齐托音一世”(310页)。
见“梅古悉”(1979页)。
见“骨咄”(1660页)。
1618—1680清朝大臣。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巴赖都尔莽奈子。崇德三年,(1638),随父攻明宁远,救父于战阵。七年(1642),袭父爵三等子。随军征明,败明军于密云,克易州、顺德,略山东临清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宗(县)一级行政区。清嘉庆三年(1798),八世达赖喇嘛将此宗赠予掌办商上事务功德林呼图克图为封地。由功德林“拉让”派强佐一人常驻其地,管理政教事务。强佐具有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权力
见“嵬名兀卒”(2220页)。
文献对独龙族的旧称。参见“独龙族”(1708页)。
1800—1875清末兵器家。名君珍、字淑原、号星南。福建晋江陈埭乡岸兜村人。回族。赛典赤·赡思丁后裔。出身商人家庭。因生活拮据。11岁辍学。刻苦自学,研究兵法。17岁随父往浙东经商,暇余仍研习天文,
高句骊国第二世王类利(《北史》作“如栗”, 《隋书》作“闾达”)的谥号。一作“琉璃王”,亦称“瑠璃明王”。类利于汉成帝鸿加二年(前19)继位,新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