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泰萨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女婿)。一称大哥子。据传为明英宗子。据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载,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为瓦刺所俘,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监护,配其女摩罗札嘎图,生朱泰萨(一译朱太子)。英宗南归后,与其母留居蒙古,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故汉文史料无载。据清圣祖康熙云:“(英宗)在沙漠,曾生一子,今其裔孙,尚在旗下”。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女婿)。一称大哥子。据传为明英宗子。据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载,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为瓦刺所俘,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监护,配其女摩罗札嘎图,生朱泰萨(一译朱太子)。英宗南归后,与其母留居蒙古,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故汉文史料无载。据清圣祖康熙云:“(英宗)在沙漠,曾生一子,今其裔孙,尚在旗下”。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火鲁剌思、火鲁剌、豁里剌儿、火罗剌思、火里剌、郭儿剌思。※弘吉剌之别部。据《史集》,相传是产生于“黄金壶”的3兄弟中幼弟之后裔;依《元朝秘史》,为豁里剌儿台蔑儿干
见“阿古柏”(1202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至大元年(1308),太宗窝阔台曾孙火郎撒始受封。其子忽鲁歹,孙忻都察先后袭封。
瑶族一种传统的狩猎工具和自卫武器。俗称“瑶人弩”。以硬木为弓,其弦多用山中韧藤,竹作箭杆,以软皮为羽,前有铁镞,或包以铁皮,有些箭镞还涂以毒汁,利用编架定点发射。据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载,弩架分大小
见“达鲁花赤”(734页)。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
明代蒙古官名。源于汉族封建王朝,元代因之,位列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之首,正一品,授银印。明代蒙古成为非成吉思汗家族领主(即赛特)的最高职位。拥有大量领地、牲畜、属民和军队,往往又是※土绵(万户)、
见“握衍朐鞮单于”(2195页)。
见“阿布都鲁素”(1231页)。
清代对散处山野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的称呼。亦作“雅发哈俄伦春”。“雅发罕”,满语音译,意为“步下”或“步行的”。因其出猎少马多步行,故称,以区别于被调充驻防骑兵之※“摩凌阿(骑马的)鄂伦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