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称穆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86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右侧漠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称穆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86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右侧漠河流域。
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一些富裕户农忙时请来的帮工。与独龙族社会传统的“迪里哇”(原始协作)不同。主人对来帮工的人不供酒饭,劳动后给一定粮食或生活用品作为报酬,类似内地雇佣短工,带有明显剥削性
约1836—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本名顾馥春,参加哥老会后,为首领之一,称大五,故称岩大五。贵州都匀府凯塘(今凯里凯棠寨)人。苗族。咸丰三年(1853),参加※高禾、※九松领导的苗民起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洮尔河卫。据《明会典》载,为“正统后继置卫”之一,一说置于永乐(1403—1424)初年。天顺五年(1461)十一月,命该卫故指挥佥事阿路秃之子塞兀得袭职。塔儿河清代
元代蒙古官名。意为“掌灯烛事者”。元大都(今北京)留守司所属仪鸾局下设烛刺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置仪鸾局始设。武宗至大四年(1311),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
?—1865清代新疆伊犁维吾尔族伯克。一称迈孜木汗。吐鲁番札萨克公品级鄂罗木咱卜曾孙。初袭台吉。清咸丰八年(1858),任宁远城(今伊宁)伊什罕伯克。因运送军粮有功,赏戴花翎,不久擢阿奇木伯克。同治二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德钦寺”,德禅寺等,藏语称“抡莫德千群科林”,意为“拉莫大东法轮州”。在青海尖扎县境内。拉莫三世阿旺罗桑丹贝坚赞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建。属格鲁派寺院。原有经堂2座170余间,
见“合里直”(834页)。
甘肃省卓尼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即“达札路恭”(730页)。
①高句骊国官号。《北史》载:其国“大官”凡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言为十三级),分掌内外事。此为第八等级(《新唐书》将其置于第五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后汉书》、《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