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即别汗国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1753—1813清代蒙古族学者、诗人。本名运昌,字开文,号时帆。尝筑梧门书屋,故称梧门先生。乌尔济氏。内务府正黄旗人。7岁开始读书,12岁即作诗。18岁参加京兆试,未及第。乾隆四十四年(1779),
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即“翁衮”(1895页)。
见“撒里河卫”(2494页)。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
参见“学董制”(1536页)。
见“耶律杨六”(1313页)。
?—1110辽末皇子。名又作叱地好。字阿辇。汉名洪道。契丹族。为辽兴宗※耶律宗真次子,辽道宗※耶律弘基弟,北辽天锡皇帝※耶律淳父。史载其有武略,善计谋。兴宗重熙十七年(1048),封越王。道宗清宁元年
亦称合掌露齿菩萨像。典型辽代佛教塑像。现藏于山西大同下华严寺薄伽教藏殿内。辽代佛教塑像突破一般佛像的静寂、肃穆之风,以形象生动、亲切感人、极富生活气息而著称,在我国艺术史上占重要地位,是像为辽塑代表作
元代土司名。隶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元初置。司治汶州县(今四川汶川县)。佚正三品。设达鲁花赤、安抚使、同知、佥事、经历、知事、照磨、镇抚各1员。辖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以及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