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州长官司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贵州普定卫吉三嘉奉调从征四川宁、越2卫,授普济州土知州。不久,置普济长官司(治今四川米易县西北),以吉氏为长官。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其后裔吉荣欮归附,改称普济州长官司,授长官,颁给印信、号纸。住牧普济州。嘉庆(1796-1820)间,吉荣秋任职。所辖土民536户,每年认纳粮米40石,赴西昌县仓交纳。3年贡马1匹,解建昌镇标左营交纳。道光(1821—1850)间,辖彝民52户,西番18户,蒲家15户。3年贡马1匹。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贵州普定卫吉三嘉奉调从征四川宁、越2卫,授普济州土知州。不久,置普济长官司(治今四川米易县西北),以吉氏为长官。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其后裔吉荣欮归附,改称普济州长官司,授长官,颁给印信、号纸。住牧普济州。嘉庆(1796-1820)间,吉荣秋任职。所辖土民536户,每年认纳粮米40石,赴西昌县仓交纳。3年贡马1匹,解建昌镇标左营交纳。道光(1821—1850)间,辖彝民52户,西番18户,蒲家15户。3年贡马1匹。
见“阿斯”(1197页)。
1685—1756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章佳氏。字仲和、立恒、恒严。康熙进士。五十七年(1718),擢内阁学士。六十一年(1722),擢兵部右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充纂修圣祖实录副总裁。雍正元年(1
见“十姓”(8页)。
旧时西藏门格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九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夏日、色如和拉乌三措头人代表共同组成。专门解决措与措,村与村之间发生土地、械斗等纠纷。参见“
瑶人的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皆短刃而长柄,以木或竹作刀鞘,多无纹饰,然甚锋利,南宋人曾敏行《独醒杂志》载:湖南一些瑶人以“钢精”炼制成的“黄钢刀”,可以一挥斩断牛腰。男子外出,通常系于腰间。
即“侯力归”(1688页)。
又称“茶马之族”、“中马之族”。指根据明朝政府颁发的※“金牌信符”,定期以马易茶的少数民族。主要包括居住今甘、青地区从事畜牧业生产须尽纳马义务的撒里畏兀儿、藏、蒙古各族。其中西宁卫的安定、阿端、曲先、
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释迦也失的封号。宣德九年(1434),明中央王朝封※释迦也失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净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自在大圆通佛”。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福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福河在黑龙江城东南60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省嘉荫县南结列河流域。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