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藏语音译,一为旧时藏族地区的容量单位,相当于合。6普为1藏升,20藏升为1藏斗——克。二为旧时西藏农奴主分予农奴※差地和向其派差的计算单位,比岗、墩小,6普为1岗。
藏语音译,一为旧时藏族地区的容量单位,相当于合。6普为1藏升,20藏升为1藏斗——克。二为旧时西藏农奴主分予农奴※差地和向其派差的计算单位,比岗、墩小,6普为1岗。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穷结地区。家族成员入仕者首有噶仲彭措康赛,清嘉庆十四年(1809)任仔本;雪仲布雪巴,二十年(1815)任米本,道光二年(1822),陪班禅赴扎什伦布寺,十年(1830)
见“噶伦”(2498页)。
1913——1948蒙古族女革命英雄。内蒙古镶黄旗红格尔乌拉苏木敖包高勒人。摔跤手齐林之女,自幼聪明伶俐。家境贫寒,给牧主放牧。1946年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镶黄旗八苏木支部委员,负责搜集穆克登宝等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
见“奥德玛发”(2254页)。
见“阿波可汗”(1226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埿绿能啰”。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17案头。
即“段功”(16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