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太祖子耶律倍封号。倍于神册元年(916)被立为太子,天赞五年(926)从征渤海,为前锋,夜围忽汗城,渤海国主大譔降而复叛,太祖破之,立东丹国,封倍为人皇王以主之。
元代吐蕃地方官员。藏族。14世纪人。娘氏贵族。先祖为吐蕃赞普赤松德赞时钵阐布之一的娘·丁增桑波。生于山南赞塘东部,名娘·查巴桑波。依元代吐蕃帕竹地方领袖大司徒绛曲坚赞,被任命为约卡达孜宗本(相当今县长
见“敌烈部”(1882页)。
即“那盖”(928页)。
1632—1701清朝将领。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吏部主事,迁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以吴三桂叛,受命随刑部尚书莫洛经略陕西,授关南道。二十一年(1682),补广西苍梧盐法道。二十三年,迁
党项后裔家谱。元代党项人余阙后人修于安徽省桐城洪涛山。最后一次重修为1916年。木刻本,共18卷,现存卷首,卷1—10,卷12—17,共17卷。卷首家规前冠以“河西郡”三字,以示祖籍。卷1至卷4收录了
1689—174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名颇拉·索南多达,简称颇罗瓦或颇罗鼐。藏族。后藏江孜人。幼善骑射,武艺超群。崇信宁玛教派,善理政务。拉藏汗统治西藏时期,任传事官。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
?—1303元代贵州雍真葛蛮安抚司土官,起义首领。又作宋龙济。贵州开阳人。大德五年(1301),因元征缅行省右丞刘深领兵征八百媳妇国,征发丁夫马匹,不胜骚扰,遂以反征派夫役为号召,组织苗、布依、仡佬等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见“喀申和卓”(2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