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辰
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多罗郡王※垂济恭咙第三子。雍正十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乾隆八年(1743),赐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锡林郭勒盟副盟长。二十年(1755),献马助清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二十四年(1759),复献驼。
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多罗郡王※垂济恭咙第三子。雍正十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乾隆八年(1743),赐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锡林郭勒盟副盟长。二十年(1755),献马助清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二十四年(1759),复献驼。
?—1756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昆都伦乌巴什玄孙,噶勒丹敦多布子。世驻牧于准噶尔。噶尔丹策零统治时,领准噶尔二十一昂吉之一。清乾隆十七年(1752),辅佐达瓦齐夺取准噶尔政权,受倚
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撒拉语音译,意为“亲家之言”或“婚礼赞词”。青海和甘肃部分地区撒拉族传统婚俗。姑娘出嫁至男家时,由女方一位送亲的长辈或由女方邀请一位民间艺人,在宴席前述说嘱托词和礼赞词,以生动的比喻,贴切的说理,祝贺
见“契丹枢密院”(1566页)。
①水族地方治安联防组织。始建于光绪二十年(1894)。时贵州三都县九阡及榕江县水尾等地水族29村寨,为保障地方安全,由寨老们协商建此组织以实行联防。制定“议公白告”之12条规定,刻石立碑以为凭证。碑中
明代云南定边县土官。傣族。定边县丞阿鲁嫡孙。祖父年迈告退,因其父阿吾不通汉语,由其赴京进贡告替。洪武二十九年(1396),从其请,袭楚雄州定边县县丞。永乐元年(1403),进言:僰种(傣族)赋性温良,
见“封敕文”(1582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彦台吉长子。领土默特属部巴岳特。驻牧于山西天成(今天镇)、阳和(今阳高)以北的野马川,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
政权名。12世纪中期※喀喇汗王朝统治衰弱,宗教和地方势力发展,拥有“萨德尔·贾罕”(意为“世界之柱”)称号的世袭宗教家族出现于布哈拉,为一政治实体,具有“贵族城邦共和国”性质,史称“布尔罕王朝”。奠基
?—336成汉宗室、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成汉君主※李雄孙,※李期侄。多才艺。曾任尚书仆射,被封为武陵公。玉恒二年(336),为李期所忌,诬以谋反,下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