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而魁
怒语音译,即木锄。过去云南省怒江、独龙江等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独龙族称“戈拉”;傈僳族称“时来杰”。利用天然树桠勾曲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一股削平整,约留60厘米作锄柄,另一股留15厘米左右,削尖作锄身。它最早用于砍火山地时薅草,后来也用于挖地,是原始锄耕农业萌芽时期普遍使用过的一种生产工具。
怒语音译,即木锄。过去云南省怒江、独龙江等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独龙族称“戈拉”;傈僳族称“时来杰”。利用天然树桠勾曲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一股削平整,约留60厘米作锄柄,另一股留15厘米左右,削尖作锄身。它最早用于砍火山地时薅草,后来也用于挖地,是原始锄耕农业萌芽时期普遍使用过的一种生产工具。
见“贵由”(1653页)。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催促人”的意思。汉名“领催”。有“嘎善拨什库”,即“村领催”。管理本佐领内的文书、饷糈和庶务等。又有“分得拨什库”,即“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的事务。蒙古地区亦设
即“辉迈喇虎”(2201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最高官员之一,职位在大军将之下,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即“龙头冈”(495页)。
古地区名。泛指大庾、都庞、骑田、萌诸、越城五岭以南地区,故亦称岭南或岭外。
见“白高大夏国”(608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赫哲族旧时下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长裤”。今内蒙古、黑龙江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族和赫哲等族过去皆穿狍皮裤,然各族称呼不一,制作也不尽相同。赫哲族多以狍皮制,3张狍皮可缝制1条。一般系男人穿,
茅草棚。赫哲语音译。又作“敖如格特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人旧时夏季外出捕渔、狩猎用茅草苫盖的一种临时住所。过去最常见,解放后逐渐为布篷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