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毛土司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
又译作伊利汗国。蒙古四大汗国之一。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汗之子※旭烈兀所创建。元宪宗三年(1253),旭烈兀受长兄蒙哥汗遣派分镇波斯,统军西征。进入波斯境后,六年(1256),灭亦思马因教派的木剌夷国。八
见“咸同起义”(1617页)。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水族丧葬习俗。即第二次葬。第一次称※停棺待葬”。巫师依水书择定吉日,举行正式埋葬。丧家必备素食款待宾客。放鞭炮、设置歌堂、芦笙场。芦笙、芒筒、锁呐吹奏者们围圈跳舞。由一人手持一根用白鸡毛裹扎的竹竿,长
?—1676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卓齐布楚特氏。世居洪果和硕地方。初任骁骑校。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贵州,于十万崎山败敌总兵罗大顺。十六年,调至江南,以郑成功军破镇江瓜州,率兵2万乘船百余只攻
西夏信使名。西夏时期于对宋战争中,常被遣持信牌策马以传递紧急军情。
为“乞颜”的复数。见“乞颜”(122页)。
北魏显祖献文帝拓跋弘年号。466—467年,凡2年。
即“兀鲁兀”(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