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持
见“哈烈”(1630页)。
见“哈烈”(1630页)。
?—180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完颜氏。副将军查弼之孙。袭世管佐领,兼轻车都尉,累擢建昌总督。乾隆五十三年(1788),擢福州将军,代署总督。嘉庆元年(1796),授总督。四年(1799),署吏部
1672—173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世居叶赫。莽吉图之孙。初隶蒙古正蓝旗。康熙二十八年(1689),授理藩院笔帖式。历官内阁中书、理藩院员外郎。五十二年(1713),任右翼监督。世
明代瓦剌贵族首领。亦作阿歹·卜六。养罕王(一说又称小列秃王)之子。有的汉文史籍也称其为小列秃王。出身于绰罗斯家族。驻牧哈密北把思阔(巴里坤)之地。弘治八年(1495)七月,父死后,袭太师位。十一月,遣
?—1646清初将领。满族。栋鄂氏。阿兰珠伯父之孙,三等轻车都尉郎格次子。清太祖努尔哈赤时,父子随栋鄂部屯长阿格巴颜来归。初任佐领。清崇德七年(1642),从郑亲王济尔哈朗围明锦州,招降明辽东总兵祖大
?—197高句骊国第九世王。又作伊尹模。新大王※伯固次子。汉光和二年(179)十二月新大王死,长子拔奇不肖,国人立其为王。在位时,立意诛杀国人怨愤之后党,镇压其叛乱。择贤者于海滨擢为国相。令有司立赈贷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见“罗藏拉卜坦”(1422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
独龙语音译,意为“亲戚”。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近亲关系的各家族之间的互称。平时相互之间独立、平等、互不统属,但遇到特大困难时,有互相帮助的义务,特别是遇到外侮时,可以结成临时联盟合力对抗,俟事件过后,
见“虎拦哈达”(13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