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西夏城寨名。地在贺兰山西北。夏毅宗时期(1049—1067)所建,为西夏后方储粮之地,故名。
见“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西夏襄宗李安全年号。1210—1211年,凡2年。
见“哥力各台吉”(1836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东乡族民间传统岁时娱乐活动。流行于甘肃省东乡族地区。农历正月十五日晚举行。届时,村寨的青少年高擎麦草扎成的火把,排成一字形长龙,跑出山庄,跑遍山头、地垅,象一条火龙旋舞飞腾,老年人及妇女则站在村头观看
宋代黎州山后两林蛮主。又称蛮王、鬼主。属乌蛮。初受宋封为怀化将军。开宝八年(975),帅60人贡方物,被封为归德将军,赐冠带、器币。太平兴国二年(977),遣王子卑彩、副使牟盖、鬼主还祖等78人贡名马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
古水名。今一般认为即今牡丹江(旧说为牡丹江上游之勒福成河,或说鄂穆和罗河,亦说辽宁铁岭县南60里之懿路河)。“奥娄”,一说是靺鞨语,指称忽汗河(今牡丹江在隋唐时的名称)。史记迁居唐营州(今辽宁朝阳市)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与另一类奴隶“扬更”相似,亦属于“庸部”。详见“阐”(2105页)。“更”(1048页)、“扬更”(7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