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地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1756清朝大臣。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尹德长子。乾隆初任御前侍卫,二年(1737),永定河决口,奉命赴芦沟桥赈灾。累迁至广州将军、两广总督。因秉公为布政使唐绥祖雪冤,受乾隆帝嘉奖,加太子少傅。
书名。清编年体史书。原名《大清历朝实录》。官修。清制每朝皇帝死后设实录馆,纂修该朝实录,事毕撤销。修成的实录缮写五份,每份有汉、满、蒙3种文体,按装帧分大红绫、小红绫、小黄绫本,分藏皇史宬、沈阳故宫、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见“脱脱不花”(2082页)。
?—1755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姓博尔济吉特。西藏※拉藏汗长子噶尔丹丹衷之子,阿睦尔撒纳胞兄。自幼滞居准噶尔,驻牧塔尔巴哈台一带。乾隆十五年(1750),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被杀,偕阿睦尔撒纳、达瓦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华陀罗海,南至多伦呼都克,均接本部中前旗界;西与北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为贝子阿南达长子贡楚克,康熙三十六年(1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
书名。金高汝砺、张行简等撰。120卷,内事目20卷。主要记大定二十九年(1189)正月至泰和八年(1208)十一月章宗一朝有关史事。兴定元年(1217)始修,四年九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章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