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时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佟。初任仓场侍郎。雍正五年(1727),因事罹罪被革职。七年(1729),授侍郎衔,偕副都统广西等率随员20人奉命出使俄国,欲联络俄国共同夹击准噶尔。八年(1730)十二月抵莫斯科,受到俄国女皇安娜·伊凡诺夫娜接见,代表清朝理藩院同俄国萨纳特衙门举行会谈。十年(1732)三月回到北京。寻迁刑部右侍郎。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佟。初任仓场侍郎。雍正五年(1727),因事罹罪被革职。七年(1729),授侍郎衔,偕副都统广西等率随员20人奉命出使俄国,欲联络俄国共同夹击准噶尔。八年(1730)十二月抵莫斯科,受到俄国女皇安娜·伊凡诺夫娜接见,代表清朝理藩院同俄国萨纳特衙门举行会谈。十年(1732)三月回到北京。寻迁刑部右侍郎。
见“那颜”(928页)。
匈奴、突厥、回鹘等习俗。指以刀划面。①丧葬习俗。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列于帐前,祭之。亲属俱绕帐走马7匝,其中1人至帐门,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交流,如此7次方止,以示对死者的哀悼和祭
(?—1534,一说为1520) 明代海西女真首领。又作舒和德。纳喇氏。哈达部著名首领※王忠父(一说为伯祖父)。明正德(1506—1521)至嘉靖(1522—1566)初年,为塔山前卫左都督。居松花江
渤海王国置。为东平府所辖5州之一,领县仅知有紫蒙县。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辽太祖迁居今辽宁康平县境,置祺州(治所在今康平县东南)以统之;所领紫蒙县民被辽太宗迁居今辽宁辽阳市附近,仍以原县名置县治之。
1685—1737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广安寺活佛。康熙二十三年(1684),吹萨嘎巴达彦齐活佛圆寂后确认其为呼毕勒罕转世者。三十三年(1694),在寺内坐床。三十六年(1697),以哈达五条、佛像一尊、
即“乌纥”(328页)。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末18世纪初头克汗所制定。头克汗为※江格尔汗之子。其统治时期(1680—1718),致力于消除汗国内分裂状态,加强汗权,维护诸部落间团结,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三个玉兹,限制各兀
骆越人耕作的稻田称谓。古时居于交趾一带的骆越人利用江河潮水的涨落而垦种之稻田,据《水经注》引《交州外域记》云:“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骆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奥敦、奥纯等。参见“奥纯部”(2253页)。
唐代南诏神武王阁罗凤年号。769—779年,凡11年。一说始于749年,凡31年;另一说始于751年,凡2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