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贝丹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垅大堪布噶喜瓦学习《律藏》、《具舍论》;在甘丹寺从宗喀巴学习《中观论》、大小《菩提道次第论》等。广听诸种经典,博学多识,能背诵百部经论。后返泽当寺,任执事。从宗喀巴受比丘戒。由内邬宗宗本南噶桑波为施主,帕竹政权属下贵族资以庄园,于明永乐十四年(1416)创建哲蚌寺,任住持,广传显密二宗达30余年。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垅大堪布噶喜瓦学习《律藏》、《具舍论》;在甘丹寺从宗喀巴学习《中观论》、大小《菩提道次第论》等。广听诸种经典,博学多识,能背诵百部经论。后返泽当寺,任执事。从宗喀巴受比丘戒。由内邬宗宗本南噶桑波为施主,帕竹政权属下贵族资以庄园,于明永乐十四年(1416)创建哲蚌寺,任住持,广传显密二宗达30余年。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辽置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厮把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瓦里。
参见“巴延阿布该阿玉什”(420页)。
参见“普济验方手册”(2294页)。
源自梵文,意为“书写员”、“录事”。当回鹘文在突厥语各部族通行时,用来称呼通晓回鹘文的录事。※叶尔羌汗国时期为汗的私人秘书、近臣。与蒙元时期之“必阇赤”,清代之“笔帖式”或“笔且齐”相同。
参见“巴特满”(412页)。
近代壮族农民革命战争。清咸丰元年(1851),太平府新宁州(治今广西扶绥)壮族秀才※吴凌云(?—1863)因同情农民,被官府以“通匪”罪入狱。次年,越狱回家,被当地农民拥为首领,举行武装起义。为新宁知
见“保惠城”(1682页)。
水族丧葬习俗。即第二次葬。第一次称※停棺待葬”。巫师依水书择定吉日,举行正式埋葬。丧家必备素食款待宾客。放鞭炮、设置歌堂、芦笙场。芦笙、芒筒、锁呐吹奏者们围圈跳舞。由一人手持一根用白鸡毛裹扎的竹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