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木禅
?—1775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1楼拍土地撒播种子7斗5升至1石。租种一楼拍土地,须交纳地租6斗。
见“天山”(216页)。
指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寨头人的辖区。系当地一种流行称谓,不是科学定义的部落。班洪寨原属南板管辖,后在胡姓头人领导下先后征服南板、富贡、焦山、老厂等势力较强的大寨,邻近各寨也相继归附,到解放前夕共辖77寨1
即“钟根”(1666页)。
见“阻卜”(1259页)。
见“骨咄”(1660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契丹官署。《辽史·百官志》称:“掌※禁围枪寨、下铺(即铺舍,指卫士帐幕)、传铃之事。”属北面御帐官。契丹开国后,虽先后有五京之设,而帝后常年不居京城,以帐幕为基,随四季迁徙,因“未有城郭、沟地、宫室之
见“金牌信符”(1478页)。
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瑞兽。又作角。《南村辍耕录》等称:相传其形怪异,色绿,高数十丈,头生一角如犀牛,形状似鹿而生马尾,能日行1万8千里,通晓诸国语言。据云成吉思汗西征时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