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等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清代云南孟连勐梭地区拉祜族头人,反清斗争首领。清同治(1862—1874)间,云南回民起义失败后,各族人民继续进行反抗。光绪十七年(1891),与傣族土司罕炳昭领导孟连的募乃、董竹、木戛等寨拉祜、傣等
见“叶孙脱”(539页)。
亦作敖包、脑包,蒙古语音译,意为“堆子”。始见于清代,又称“封包”。遍布内蒙古、青海、西藏、新疆等地。多以石块或沙土堆积而成,也有以柳条围筑,中填沙土。一般呈圆包状或圆顶方形基座,内埋有铜佛像或金属利
编年体史书名。因按明代纪年叙述清代世系,故名。孟森撰。16卷(凡2函16册,前编1卷,正编15卷)。采撷《朝鲜李朝实录》等书,增明史所削、清史所讳。将清肇祖猛哥帖木儿以前事迹列入前编,为不纪元之史实;
即“哈喇塔勒”(1642页)。
见“玉元鼎”(475页)。
1753—1796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副都统常保子,权臣和痀弟。乾隆四十二年(1777),由笔帖式累迁至郎中。五十一年(1786),署杭州织造,后擢湖广道御史。任内,巡视山东漕运,请改河
新疆南部诸族反动国民党统治及民族压迫的武装斗争和民族民主革命。1945年夏,在蒲犁(今新疆塔什库尔干自治县)及其毗连地区的塔吉克、柯尔克孜、维吾尔等族中一些具有革命思想的人,经过长期酝酿,成立革命组织
见“盆奴里国”(1706页)。
见“哥舒”(18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