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冬巴玫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父系家族公社(亦称家庭公社)。含若干个由同一男性祖先几代子孙组成的各个小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通常由辈分高之长者担任。代表公社处理内外事务。重大事务经家族公社会议决定。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各小家庭在经济上开始独立,至解放前夕,公社已经解体。但有个别家族仍保留部分公有土地,并沿袭共同居住一个长屋的传统。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父系家族公社(亦称家庭公社)。含若干个由同一男性祖先几代子孙组成的各个小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通常由辈分高之长者担任。代表公社处理内外事务。重大事务经家族公社会议决定。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各小家庭在经济上开始独立,至解放前夕,公社已经解体。但有个别家族仍保留部分公有土地,并沿袭共同居住一个长屋的传统。
即“蒙得恩”(2329页)。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莫侯领部而得名。原居于苑川(今甘肃兰州东),拥众2万余落。西晋末十六国初,为乞伏鲜卑乞伏述延击破,并入乞伏部。参见“陇西鲜卑”(1255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
?—1756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西藏※拉藏汗次子索尔扎之子。自幼寄居伊犁。乾隆十九年(1754),随从兄弟阿睦尔撒纳、班珠尔等附清,授二等台吉,驻牧喀尔喀汛界。次年,受命入觐,授札萨
见“多罗斯水”(852页)。
即“嘎山达”(2449页)。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
见“沿河县”(1514页)。
见“贾尼别克”(1839页)。
书名。贵州地方史考证。7卷。清曾廉(湖南邵阳人,汉族)撰。卷前有作者光绪三十二年(1906)所写《自序》,内称:“余寓居于黎平、锦屏之南屏山下,盖汉之镡城地。”但未说明其任何种官职。是书卷1表格,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