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思伦法

思伦法

?—1399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伦发。元末云南平缅宣慰使※思可法之孙。洪武十四年(1381),其弟麓川主思瓦法统兵攻南甸,其部属达鲁方等遂拥立其为主。十五年,明军入云南、进取大理、金齿,惧,遂降。明置平缅宣慰使司,以其为宣慰使。十七年(1384)八月,遣刀令孟贡方物,并献元朝所授宣慰使司印。改授平缅军民宣慰使。寻改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兼辖元之麓川、平缅两路之地。势盛,兼并孟定、威远、镇康、湾甸、孟养、大侯、孟琏、潞江、干崖、芒市各土司区,势力东达车里、远及八百媳妇国,除车里、元江、景东外,所有傣族区几被兼并。十八年,率众攻景东,败明都督冯诚军,击杀千户王升,景东土知府俄陶亦败退白崖川(弥渡)。二十一年(1388),进攻马龙、他郎甸之摩沙勒(新平摩沙),兵败。继悉举其众,号称30万,战象百余只,攻定边(今南涧),复大败。次年,遣使请降。贡象、马、银、方物谢罪,并交出主谋刀斯郎等137人。自是,三年一贡。于辖地设置“叨孟”,总管政务,兼领军民,并设万夫长、千夫长、百夫长、五十长、拾长等官职,各给予采邑,形成强大统治势力。二十七年(1394),亲入朝贡马、象、方物。二十八年,率兵南扰缅甸。二十九年,经明使钱古训、李思聪调解,罢兵。旋发生内讧,为刀干孟所逐,至南京求援,明派兵擒刀干孟。后返回麓川。因内讧,势渐衰。

猜你喜欢

  • 庙节

    见“分龙节”(323页)。

  • 古代西北和北方诸少数民族的泛称。初见于西周,春秋战国时广为使用。《后汉书·西羌传》:“及平王之末,周遂陵迟,戎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䝠、邽、冀之戎,泾北

  • 花华素花华

    纳西语音译,意为《三大欢乐调》。纳西族中广为流传的民歌曲调。由《猪歌》、《赶马》和《烧香》等3个民歌组成。其内容主要是歌颂劳动生活,传授劳动知识,赞美男女青年建立在共同劳动和共同生活基础上的爱情。

  • 如栗

    即高句骊第二世王“类利”(《魏书》言其为闾达之子,高句骊第三世王) (1762页)。

  • 李万江

    ?—841唐代将领。吐谷浑族。广德元年(763)后,以吐蕃战据河陇,率部迁入河东(今山西省)。同年,举帐从泽潞节度使李抱玉至潞州(治今山西长治),居牧津梁寺(长治境内),其地水草丰美,马健壮,称“津梁

  • 克食

    满语音译。“恩赐”的意思。涉及此词的清事记载,有的因词中有“食”字样,误解作食品,如说“赐克食几次”,实属叠用汉、满文的“赐赐”两字。若表达原语意,应作:蒙克食(恩赐)御膳若干品。

  • 王禅

    ?—1328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晋王※甘麻剌孙,※松山之子。延祐七年(1320),封云南王,出镇其地。泰定元年(1324)。晋封梁王,食邑益阳州6.5万户。三年,受命与武宁王彻彻秃镇抚北军,整饬

  • 纳赶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

  • 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 纳克卜伯克

    参见“讷克布伯克”(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