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路安抚司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四年(1371)以元末明玉珍所置忠路宣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市西南。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裁革。永乐五年(1407)复置。以覃英为安抚使,赐印诰。宣德三年(1428),以剑南长官司隶之。清康熙元年(1662),因安抚使覃承国归附,复从军征战有功,令仍袭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利川县。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四年(1371)以元末明玉珍所置忠路宣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市西南。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裁革。永乐五年(1407)复置。以覃英为安抚使,赐印诰。宣德三年(1428),以剑南长官司隶之。清康熙元年(1662),因安抚使覃承国归附,复从军征战有功,令仍袭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利川县。
见“瞻对”(2586页)。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西域水道记》作鸿和图淖尔,蒙古语“铃湖”之意。又称斋(宰)桑淖尔,即今斋桑泊。原属中国,19世纪下半叶被沙俄并吞。
572?—727唐代佛教译经师。本名达摩流支。译言“法希”。姓迦叶氏。南天竺人。婆罗门种姓。12岁出家,学声明数论,精通咒术、阴阳谶纬。60岁时皈依佛教,从耶舍瞿沙学经论。后到各地游历、讲法。武则天长
契丹部族名。原于8部中各析出20户以戍※奚族民,侦候落马河(今内蒙古赤峰市境内西路嘎河)及速鲁河侧,置20详稳(将军),后户口蕃息,辽圣宗时(982—1031)置部,为圣宗34部之一,设节度使统领。隶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漠、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中的活佛系统之一。17世纪以来已转生九世。一世栋古鲁普嘉木措,土尔扈特人,17世纪30年代后长期在准噶尔部传教。二世阿旺巴勒吉尔,事迹不详。三世拉西,雍正帝曾敕封“呼图克图”尊号,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唐代渤海国王大彝震年号。830(《旧唐书》作大和五年,即831)—857年,凡28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清代新疆伊犁水利设施。又称大渠。嘉庆七年(1802),伊犁将军松筠,以“八旗”生齿日繁,须广辟屯田,遂于黄草湖凿渠引伊犁河水北流,经涝坝湾、双桥庄,灌溉镶白旗地。渠长数十里,溉田数万亩。为纪念松筠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