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明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高昌废址一带)。后为国人所杀。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高昌废址一带)。后为国人所杀。
云南怒江傈僳族荞氏族木必家族首领。十六七世纪,在丽江土知府纳西族木氏指挥下,率众与西藏统治集团争夺中甸、维西、宁蒗的统治权。因在斗争中连续取胜,傈僳族尊称其为“括木必扒”,即荞氏族的木必。后因丽江地区
新疆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族马上竞技活动之一。一般在节庆时举行。主要方式有2:一是在活动开始前,先将1只两岁左右山羊宰杀,割去头和蹄,置于水中浸泡,扎紧食道(也有用羊皮代羊的)。之后,将人分成两组
即“兀惹”(107页)。
古族名。始见于《周礼·职方氏》:“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有人根据《国语·郑语》:“闽芈蛮矣”,说“闽为蛮之别种”。多数学者赞同许慎《说文解字》:“闽,东南越,蛇神”一说,认为是指
?—1213金大臣。本名雄名。女真族。乌古论氏。节度使元忠子。大定八年(1168),娶海陵王女为妻。妻卒,二十一年(1181),继娶完颜允恭女广平郡主。历仕宫卫,二十六年(1186),授同知澄州军州事
见“唐兀”(1923页)。
1255—1300元朝大臣。又作卜忽木、不灰木,别名时用,字用臣。其先康里部人。忽必烈侍从燕真之子。幼时,侍太子真金。师事太子赞善王恂、国子祭酒许衡,受赞誉,被誉为“有公辅器”。至元十三年(1276)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1州。位于今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西北。以白霫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于白霫部。隶燕然都护府。
见“盆奴里国”(1706页)。
即“温宿”(22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