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鲁讷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库哷讷河卫,并说清代库哷讷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百余里,出库哷讷窝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库哷讷河卫,并说清代库哷讷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百余里,出库哷讷窝集。
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元制: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二级,隅设职事人员隅正,坊置坊正。农村中分设乡、都二级,
又称台语支,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语支之一。它包括中国的壮语、布依语、傣语和海南省的临高语。在国外,有泰国的泰语,老挝的老挝语、缅甸的掸语、傣痕,越南北部的岱语、侬语和土语,印度东北部的坎提语和已消亡的
生鱼片。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吃生鱼肉的一种方法。早期,他们将捕得的鲟、鲤、蝗、白、胖头、草根等鱼洗净,切成大片蘸盐当饭吃,称之为“塔布卡”(刹生鱼),是赫哲人的上
回回番客在中国安家落户后所生子女的称谓。蕃衍五世者亦称“五世番客”。参见“回回番客”(783页)。
元代藏族对钦差之称谓。元制,钦差大臣奉朝廷之命前往边塞办事,例须佩带牌符为凭证,已知有二种,一为钝角银质长牌,正、反面镶嵌八思巴蒙古文金字:“上天眷命,以神圣皇帝名义,若不从命则治罪至死”。一为虎头铁
?—1797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杭阿坦氏。乾隆三十六年(1771),以前锋随征缅甸。身经29战。三十八年(1773),随征金川,屡立战功,得功牌3。五十年(1785),授甘肃玛纳斯左营千总。五十四
见“玄城卫”(623页)。
?—前17西汉时乌孙小昆弥(王)。※乌就屠孙,拊离子。成帝建始三年(前30),以父为叔日贰击杀,被汉使册立为小昆弥。侦日贰亡走康居,遣贵人姑莫匿等3人前往诈降,执杀日贰。后为降民所杀,汉立其弟末振将为
亦称京营,即清代京师绿营。掌治安、司缉捕等。初建时,惟有南北两营。顺治十四年(1657),增设中营。康熙三十年(1691),以八旗步军统领(从一品)统辖巡捕三营,全称是提督九门巡捕营步军统领,俗称九门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