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太平府属土州县司译语考
书名。壮语南部方言考证及壮族土俗书译注。1册。近人闻宥(生前为中央民族学院教授,汉族)撰。内容考证前清镇安府、太平府属诸土州县司(今广西左、右江地区)壮族的语言及壮族民间常用的“土俗书”共107个单字的写法、汉义与读音。为研究壮族语言文字史的重要参考资料。载于(民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丛刊》第6种第4期,1936年12月商务印书馆版。
书名。壮语南部方言考证及壮族土俗书译注。1册。近人闻宥(生前为中央民族学院教授,汉族)撰。内容考证前清镇安府、太平府属诸土州县司(今广西左、右江地区)壮族的语言及壮族民间常用的“土俗书”共107个单字的写法、汉义与读音。为研究壮族语言文字史的重要参考资料。载于(民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丛刊》第6种第4期,1936年12月商务印书馆版。
见“巴图尔珲台吉”(419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扈卫”。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每乡人数不等,世袭。轮流负责掌管全乡政务,充当土司随从,每人每年约3个月,自备伙食,无报酬。每人从土司处领有1个或2个“兴卡”(即田庄
准噶尔地区山名。又作库陇癸鄂拉。位于伊犁河北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境内)。准噶尔语,意谓山径多寒,原为准噶尔部驻牧地。乾隆二十三年(1758),阿睦尔撒纳余党喀拉沁鄂拓克宰桑昂克图、多果鲁特宰桑布库图、噶
鄂伦春语音译,平均分配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鄂伦春人中残存和流行三种平均分配形式:(一)※“乌力楞”(地域公社)共同消费熊肉;(二)“乌力楞”按户平均分配;(三)同猎者平均分配。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苏拉”原意为“值勤”,即执行勤务的喇嘛,负责管理寺庙或札仓的具体事务。由清朝给予札符。规定有随从格隆1人、班第1人。每月饷银3两7钱、米2石2斗5升、坐马1匹、
见“简献皇后”(2368页)。
蒙古族的奶食品之一。近代开始制作,方法是:将鲜奶倒入锅中,用温火煨熬,待熬至粘米糕状时倒出,加入白糖为佐料食用,也可以和入白面中,加奶油等做成各种奶油糕点或面食品。
县名。在辽宁省西部。原为喀喇沁中旗及敖汉旗牧地,蒙汉人民杂居已久。清光绪三十年(1904)推行“新政”,析其地置县。
?—前299战国时中山国国王。单称“”。白狄鲜虞人,姬姓。※中山王子。周赧王七年(前308),父卒,嗣王位。在圆壶上刻以悼辞,以纪父功,并将圆壶、大鼎、
清代八旗组织中旗直辖单位的名称。满语音译,汉译参领。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旗分”之意)下辖5甲喇,每甲喇下辖5牛录(汉译佐领)。随着八旗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