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婚
苗族婚俗。也叫抢婚。盛行于贵州威宁、云南昭通等地。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邀请几位亲友,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女方父母只好按习惯同意办理婚事。亦有女方并不同意与男方结婚,男方邀集亲友多人,强拉女子成婚,女方父母只得承认这门婚事。但也有坚决不同意,要求男方将女子送回,赔礼道歉,婚事因此不成的。
苗族婚俗。也叫抢婚。盛行于贵州威宁、云南昭通等地。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邀请几位亲友,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女方父母只好按习惯同意办理婚事。亦有女方并不同意与男方结婚,男方邀集亲友多人,强拉女子成婚,女方父母只得承认这门婚事。但也有坚决不同意,要求男方将女子送回,赔礼道歉,婚事因此不成的。
青海、甘肃撒拉族地区对《古兰经》的称法。
即“中统元宝交钞”(301页)。
即“吉里迷”(681页)。
苗语音译,即苗族植树节。盛行于贵州雷山西江一带。以一些小寨为单位,每数年或10年举行一次。通常在初春时节,选寨前为场地,由寨老带领各户成人到场栽树,以示祭祖。事毕,杀鸭宰猪,众人欢宴一堂。由寨老主持,
清在贵州特置的政区名。雍正(1723—1735)初,以贵州东南部新开辟的“生苗”地区置。设六厅,即古州、清江、台拱、丹江、八寨、都江。六厅内居住苗、瑶、侗、壮、水等族。清政府设六厅后,将六厅之绝产或逆
1704—1765清代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内蒙古乌拉特中旗人。台吉努格之子。被选定为内齐托音呼图克图三世,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坐床。五十年、五十四年(1715)、雍正四年(1726),先后赴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拙思牙赤”、“珠噜海齐”。《元史语解》释为“善算人”。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哈剌木连、斡斤川、甘州、左手永平等处御位之昌罕、斡罗孙、耳眉、迷里迷失等均任此职。
草原名。“他拉”蒙古语意为“草原”。位于内蒙古翁牛特旗东部,南北宽约15公里,东西长100公里,海拔300—500米。地势平坦开阔,地下水源丰富。春季绿草如茵,夏季野花遍地,牛羊布野,是一处水草丰美的
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其特征是: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同样,
明代蒙古女头领。朵颜卫都督※花当重孙女,伯彦帖忽思女。初嫁俺答汗子辛爱黄台吉,被遗弃后,自领属民驻古北口塞外,与猛可真同为万历(1573—1619)前期称雄于蓟州塞外的蒙古族女杰。万历十年(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