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玛
见“巴拉人”(410页)。
见“巴拉人”(410页)。
节日名。回族及信仰伊斯兰教之民族的三大节日之一。阿拉伯语“尔德·艾祖哈”意译。又称“古尔邦”节,系阿拉伯语“牺牲”、“献牲”,即“宰牲献祭”之意。西北地区又称“献牲节”、“忠孝节”。俗称“小尔德”节或
满语音译。意为半截句“家里的”,即“奴仆”。清代掌管皇家事务内务府所属人丁的总称。原从“包衣阿哈(家里的奴仆)”一称中分离出来。后金国建立前后,统称包衣阿哈。多来自被掠人口、“家生子”等等,被女真贵族
呼图克图的异译,又称小活佛,即第四世达赖喇嘛“云丹嘉措”(249页)。
1656—1729清朝大臣、水利专家。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字笃之。初由内务府主事调永定河分司。康熙四十二年(1703),奉旨修浚永定河。随康熙帝南巡阅河至淮安,奉命修造挑水坝数座,如期竣工。回京后,
见“纳若”(1266页)。
壮族民间传统节日。亦称敬蛙节、祭蛙节、葬蛙节或蚂拐节。流行于广西东兰、凤山一带。每年农历正月初一或十五举行。是日清晨,男女青年争先到田间捉青蛙,最先被捉到的青蛙被称为“蛙头”,再捉一只与它配对,然后用
羌的一种。居今川西和青海省东部,有夷有羌。东汉永元六年(94),首领造头率种人50余万口从蜀郡徼外内属,东汉政府拜造头为邑君长,赐印绶。
书名。姓氏谱系著作。蒙古八旗正蓝旗都统博尔济吉特·罗密著。雍正十年(1732)用满文写成。道光十九年(1839)译成蒙文。手稿本3卷。第一卷记载成吉思汗祖先及元朝诸帝;第二卷记载蒙古必力克图汗(北元昭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四年(1759)七月九日,布拉呢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于※“阿尔楚尔之战”败走后,率众逃伊西洱库尔淖尔(一称叶什勒池,今帕米尔雅什库里湖)。其地南
1361—1399明代蒙古可汗。全称额勒伯克尼古埒苏克齐汗,又译厄尔白克等。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洪武二十五年(1392,一作1391),兄※恩克卓里克图汗卒,无子嗣,于二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