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玛
见“巴拉人”(410页)。
见“巴拉人”(410页)。
即“布尔杂补”(469页)。
京族渔民的主要捕鱼工具。流行于广西防城各族自治县山心、巫头岛一带。传说200年前就已使用。用木条和细竹蔑在浅海滩上围插而成。结构分头、身、尾三部分,形状似龙虾,头大,身细长、尾圆小。头部宽大,伸向海岸
古印。已收存者有8颗。其中7颗是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一为五十年(1785)颁给。前7颗形方,边厚10. 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 5厘米。边镌有汉文“乾隆肆拾年玖月 日
见“焉耆”(2022页)。
394—409北魏宗室。字受洛拔。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次子,母贺夫人。天兴六年(403),封清河王。史称其为人“凶狠险悖,不遵教训”,劫剥行人,砍射犬豕,以为戏乐。曾被父倒悬于井中,垂死乃出。与
回族族谱名。始修于明代,清乾隆、嘉庆、光绪时期,多次续修。1935年续补,今存残本。为《草创卷之三·历年表》1册,抄本,以白连史纸装褙,共43页。内容分纪年、生娶、科第、官爵、卒葬、大事记。记自元至治
?—1613或1614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译称五路黄台吉、那木儿台吉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次子。领土默特属部兀鲁特。驻牧于山西天镇以北。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
即“可敦”(491页)。
明朝大臣、学者。江西吉水人。字子实。洪武中(1368—1398)中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司传旨、册封诸事。后迁吏部员外郎。永乐十二年(1414),哈烈(在今阿富汗西北部)遣使来贡,命偕中官李达、户部主事
1371—1434明代著名航海家。本姓马,小字三保(或作三宝)。云南昆阳(今属昆明市晋宁县)人。回族。元代政治家、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后裔。世代信奉伊斯兰教,为人正直,乐善好施,深受乡里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