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呼
见“巴尔虎”(408页)。
见“巴尔虎”(408页)。
碑铭。《西藏图考》题此刻石为《巡边记》。清乾隆六十年(1795)由钦差驻藏大臣松筠、和宁撰文,刻碑,立于江孜教场。立碑缘起系鉴于廓尔喀军入侵时,汉、藏官兵不识敌军来攻路线中之曲多江巩、彭错岭两地为可战
见“傩”(2249页)。
清初蒙古将领。博尔济吉特氏。原为科尔沁兀鲁特部首领。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与叶赫等九部联合攻努尔哈赤,兵败,只身幸免。后与努尔哈赤和好,四十年(1612),以女妻努尔哈赤。后金天命二年(1617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
(1589—1642~43) ※黑山派和卓首领。本名玛木特·叶赫亚。※伊斯哈克和卓幼子。1596年,时年七岁半,被派往叶尔羌汗国主持教务,※马黑麻汗拜之为精神导师。是时实际主持教务者为大哈里发(代理人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伯字1083号卷子。为吐蕃驻陇州大臣于猪年(当是公元831或843年)从陇州节度衙发布之命令。陇州大臣据两汉人部落(即阿骨萨、悉董萨两部,公元820年建立)长官呈禀,得知吐蕃贵族勃松及
白族民居的一种形式。其布局由“四坊”房屋组成。与北方四合院不同处是,坊与坊之间各有一个漏角天井,加上中间大天井形成大小五个院落,故称“四合五天井”。各坊房屋一般都为三间两层,漏角天井中都有耳房,其底层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唐代在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元年(650)执车鼻可汗后置。府治初设于云中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东北),下辖狼山、云中、桑乾3都督府、苏农等24州(一作14州),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高宗麟德(6
藏语音译。藏传佛教(喇嘛教)各大寺院最高管理机构名。总管全寺的宗教、行政、财务等事务。由寺内各※扎仓的※堪布及堪苏(卸职堪布)组成。清制,报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批准充任坐床(即首席)堪布。凡寺内重大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