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总汗
见“脱脱不花”(2082页)。
见“脱脱不花”(2082页)。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上多哇噶哇仓。曾于夏琼寺和色拉寺结扎仓求学,获色拉寺林赛格西学位,并进入下密院。担任过数处寺院之上师。返乡后,任夏琼寺之雄来巴和翁则喇嘛等职,后任密宗学院法台,授时轮金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值日大头人。由土舍、大头人轮流充任,每次一人,一年一换。1935年后改为半年一换。住在官寨,协助土司处理派差、派款、审讯犯人、调解纠纷等日常事
参见“乌拉牌票”(341页)。
即“蒙古”(2323页)。
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
藏语音译,职官名。旧时藏族对地方政府或其他封建领主派往农村催收实物地租者的称呼。
苗族婚俗。也叫抢婚。盛行于贵州威宁、云南昭通等地。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邀请几位亲友,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女方父
?—1549明嘉靖朝黎族农民起义首领。海南岛崖州止强村人。黎族。嘉靖二十六年(1547)冬,因崖州通判黄本静差使赵坤文等到止强等黎村强行摊派,肆意勒索畜财等物,愤而在止强、石讼等村号召黎人奋起斗争,反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契丹官署名。简称“鼓院”。为受理传达吏民申诉的机构。朝堂外悬鼓,申诉者击鼓上闻,是制原起于魏晋,称登闻鼓。唐于东、西朝堂(洛阳、长安)各置,由监门卫奏闻。辽景宗保宁三年(971)正月,“庚申,置登闻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