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哲赫忍耶”、 “哲合林耶”等,系阿拉伯语“哲赫勒”转声,即“公开”、“高扬”之意。以高声诵记主赞圣的“迪克尔”(赞词),故又称“高念派”或“高赞派”。创教初期,又
1788—1835清代藏传佛教高僧。壤塘曲尔基寺(位于四川阿坝壤塘县)第七世活佛。果洛约达地方人。藏族。经宁玛派大德都杜林巴和噶玛噶举黑帽系十三世活佛都杜多吉占卜确认为壤塘第六世活佛额顿丹巴达杰的转世
即“库合真”(1109页)。
契丹语作“斡鲁朵”。是由契丹王朝产生,沿袭至金、元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一说创于契丹开国初,《辽史·兵卫制》记:“太祖(※耶律阿保机)以迭刺部受禅,分本部为五院、六院,统以皇族,而亲卫缺然,乃立斡鲁朵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村寨首领的称谓(有人认为在地缘性村寨产生以前原有氏族或家族之长)。一般由最早建立村寨的氏族或家族中推举产生,若同时由几姓建寨,则通过杀鸡打卦产生,后世代相承。负责管理村
北周、隋将领。字遵道。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侯莫陈氏。大司徒※侯莫陈崇子。西魏大统(535—551)末,以父军功赐爵广平侯,累迁开府仪同三司。北周武帝时,从滕王宇文击龙泉、文城胡,迁司武,加
吐蕃本教高僧。据本教史籍《古代吐蕃缘起之要义论》载,在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时,已有本教(一说始于其子木赤赞普时),赞普御前设护身本教徒“古辛”为侍者,被誉为“智慧因本”。他为聂赤赞普御前第一位护身本
元朝官员。又译马思忽惕、马思忽惕伯。回回人。※牙老瓦赤(牙刺洼赤)之子。原籍花剌子模。约元太祖十六至十七年(1221—1222),以蒙古军征花剌子模,随父款归成吉思汗,并献管理城市方略,受委随父同治河
见“萧阿剌”(19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