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拉河卫
见“木束河卫”(259页)。
见“木束河卫”(259页)。
即“完颜永蹈”(1151页)。
见“勘箭仪”(1984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五世”(1861页)。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藏语音译,又译格波。意为“老人”、“长者”。旧时西藏农牧区传达差役通知或直接分派※乌拉差役的头人。由※宗本或所属领主委派及※差巴轮流担任等。在谿堆之下,管理庄园百姓,主要负责分派乌拉差役,接待过往官兵
即“函普”(1560页)。
渤海族人。大武艺为王时(719—737)入唐,居幽州(治今北京市城区西南)。后为唐朔方将,以战功赐姓李,更名嘉庆。子李怀光,亦仕唐,以战功累官至太尉、朔方节度使,后因叛逆伏诛。
见“完颜”(1142页)。
清代哈萨克族抗俄斗争将领。民族英雄肯尼萨尔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父死,偕家人移居浩罕。因自幼注重学习军事技术,成年后,被浩罕任命为五百人长。屡与沙皇侵略军作战。咸丰十年(1860),受命率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