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分户
即“宫户”(1749页)。
即“宫户”(1749页)。
即“兀者”(10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太兰卫,并说清代太兰冈与兴京(今辽宁省新宾县西三十里老城)相近,清太祖努尔哈赤1585年败浑河诸部兵于此。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藏青色而得名。自称“模”、“毛”之清化音,部分地区自称“嘎脑”(苗语译音)。操苗语之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及桂北、安顺地区及湖南靖县等地。详见“苗族”(133
书名。清吴桭臣(1664—?,祖籍今江苏吴江县,生于今黑龙江宁安县,字南荣)撰。1卷。父吴兆蹇因顺治十四年(1657)科场狱案,次年被流放到宁古塔(今宁安县)。后其母吴葛氏由南来到戍所。康熙三年十月生
?—175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额璘沁子。乾隆十四年(1749),以追执乌梁海逃入巴党等,授二等台吉。二十年(1755),父卒,袭辅国公。随西路军征
1884—1943近代中国伊斯兰教学者、教育家。字善亭、经名阿卜杜拉·拉赫曼。回族。幼承家学,经汉兼习。光绪二十五年(1899),始从伊斯兰教学者王宽,诵习教典,兼习英文、希伯来文、土耳其文。三十一年
蒙古语音译,原意为“畜群”。通常指蒙古牧区牧工与牧主间的一种牲畜承放制度。清中叶以前蒙古封建王公贵族、旗府、寺院、上层喇嘛等把畜群托给属民代为放牧,称为“放苏鲁克”。一般是牲畜的乳、毛等归牧民,孳生畜
见“盖牟州”(2124页)。
土司名。明置。元为铜人大小江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铜仁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万历二十六年(1598),改县,治所在今贵州铜仁县。领长官司5: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