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司经历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元代秩从六品,明代为从七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元代秩从六品,明代为从七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见“罗哲彭措南杰”(1423页)。
见“铁木迭儿”(1879页)。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
见“忽汗海”(1488页)。
见“栏子马”(1577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阿力路协领公署”。“力”,一作“里”。因所管居民分布在阿力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府。位于今鄂尔浑河中游。以仆骨等诸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以仆骨大首领歌滥延为右武卫大将军、都督。隶燕然都护府。
节日名。契丹语音译,“陶里”意为“兔”,“桦”意为“射”。契丹语的语序是谓语置于宾词之后,合译为“射兔”。契丹民俗以三月三日为上已节,此日刻木为兔,分队走马射之。先中者胜,负队下马列跪进酒,胜队马上饮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
又作“勒贯”,见“司廊”(6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