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和庄宪皇帝
见“耶律阮”(1301页)。
见“耶律阮”(1301页)。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定立吐蕃管理制度,命7名官员专管畜牧业,称“七牧者”。据《德乌佛教史》载,此7官称及职责是:洛昂牧马、当巴牧牦牛、热卡牧山羊、卡尔巴牧绵羊、桂氏牧驴、恰氏牧狗、俄
即“白纳查”(600页)。
明清时四川土司名。司治今阿坝州汶川县涂禹山。统辖藏民和汶川部分羌民。土司祖籍西藏,后迁居董卜韩胡(今宝兴县硗碛乡)。明正统九年(1444),有雍中罗洛思者以藏经进贡,封“加渴瓦寺灌顶觉弘善大国师”。十
见“敌烈部”(188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所设之哈儿分卫均作哈尔费延卫。
?—1717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郭尔罗特氏。博罗兑次子。康熙十三年(1674),以恩监生从征耿精忠至江西。随定南将军希尔根攻取广信府,败敌将郭兴等于贵溪县城北。又败敌都统易天锡之众7千余。攻克抚州
吐蕃名僧。又名桑西达。据《大拔协》载,为跋赤热之子。早年奉赞普命学习梵语。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决定剃度僧人出家时,此人是第一位出家的吐蕃僧人,由菩提萨埵任亲教师,为其剃度为僧,取名贝央
蒙古语音译,意为“会盟”。又译作“丘尔干”。也即在封建割据时期,大小封建主之间的一种集会,盟主由实力雄厚的封建主担任,实为蒙古诸部封建领主临时议事机构。始于何时,各说不一。集会地点由参加者事先商定,其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