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卢火
金代女真语。“槌”之意。金代早期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宪颜婆卢火(1166页)。
金代女真语。“槌”之意。金代早期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宪颜婆卢火(1166页)。
赫哲族民间※依玛坎说唱文学中唱的曲调。参见“依玛坎”(1461页)。
?—317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子,※刘聪异母弟。河瑞二年(310),封北海王。父临终前,委为抚军大将军、领司隶校尉,受遗诏辅政。与齐王刘裕、鲁王刘隆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
书名。镇压侬智高起义的宋军副将余靖(1000—1064,字道安,广东韶州曲江人,汉族)撰。20卷。内容含诗、序、论、记、制诰、判词、表、启、杂文、墓志等几大类,为其平生所著,其中卷5收《大宋平蛮碑》、
①辽封爵。太祖子李胡次子耶律宛、圣宗弟齐国王隆祐第三子耶律贴不先后受封。 ②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眷元年(1138),太祖子完颜宗强受封;明昌元年(1190),世宗子完颜永蹈进封;承安二年(1197
见“凡察”(129页)。
见“阿特沙尔”(1228页)。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
见“慕容德”(2440页)。
见“卜石兔”(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