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氏之戎
见“姜戎”(1761页)。
见“姜戎”(1761页)。
即“兀的改”(108页)。
明宣德时广西壮族起义首领。广西思恩县人。宣德(1426—1435)初,因不满地方官府欺榨,聚众举事,攻占思恩县大、小富龙三十余峒,固守险阻,以拒官军。后被官军夹击所败,被俘遇害。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济尔马台河源。东至奎屯岭接本部中前旗界,西至察罕苏木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南至呼济尔图接赛音诺颜旗界,北至齐齐尔里克河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不划分佐领。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首任
萨满教对所谓人的三个灵魂的统称。流行于信仰萨满教的赫哲、蒙古等族地区。其说是,人有三个灵魂,各有不同功能。具体功能,各族所说不尽相同。赫哲族萨满教的三魂名称及功能为:第一灵魂曰“奥仁”,意为“生命灵魂
见“祝孔革”(1769页)。
藏语音译,即牛皮船。藏族常用的水上交通工具。用坚韧木料做船骨架,外蒙数张牛皮缝制而成的皮革,即成。皮船浸水后柔软、不怕礁石撞击,不受河道深浅限制,轻便易行。船夫称其为“果巴”或“果堪”。每船小者可坐三
见“栏子马”(1577页)。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七年(729)八月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中郎将,留侍宿卫。
东羌的一支。又作同羌。参见“铜鞮羌”(2063页)。
?—1731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完颜氏,世居鄂尔浑地方。爱音布之孙。康熙二十二年(1683),袭云骑尉世职。二十八年(1689),管佐领。后历署护军参领、吏部郎中。五十年(1711),迁内阁侍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