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斤
见“俟斤”②(1689页)。
见“俟斤”②(1689页)。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以元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清兴,以知州田茂年归附,因其制,令仍袭旧职。雍正五年(1727),因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州田永
见“岁班卫”(777页)。
金末投蒙将领。又作石抹丑奴。契丹族。为元中书平章※萧拜住之曾祖。史载其聪明有识,善骑射。金代为古北口屯戍千户。成吉思汗六年(1211),遇蒙军,战败,开关降蒙。入蒙后,奉命追击金将招灯必舍,攻取平、滦
①(?—1710)清代卫拉特蒙古青海和硕特部台吉。自号额尔德尼。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墨尔根台吉长子。青海和硕特八台吉之一,隶青海左翼。驻牧永安卫之西,大通河北边。康熙三十五年(1696)承父爵,仍袭
见“西夏大藏经”(709页)。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吉林辉南县辉南镇。辖域东西132里,南北120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西及海龙府,南接柳河县,北邻磐石县。厅境沿革同※海龙府。明为海西
古郡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置。治所在宛县(今河南南阳市)。汉时辖境相当今河南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大洪山以北应山、郧县之间地区。其后渐缩小。隋初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
唐代南诏兵器名。又称浪剑、浪川剑。因三浪诏所制者最精利,故名。南诏贵族和平民皆将其悬挂腰间,作为战斗及防身武器。制造时锻生铁,取进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用犀角、黄金装饰镡首。
见“色提巴尔第”(8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