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头
见“杜度”(960页)。
见“杜度”(960页)。
金代户类之一。凡没入官的奴婢,隶太府监为官户。又称奴婢户。
东汉至魏晋时对内迁羌人部落的统称。因与其他羌人部落相比,居地偏东,故称。从东汉初年开始,西羌部落先零、烧当、钟羌、牢姐等不断起兵反抗东汉政府的统治与压迫。汉朝屡出兵镇压,并强迁其部众于陇西、汉阳、安定
我国羌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理县、松潘县、汶川县及绵阳地区北川县。阿坝州黑水县的部分藏族也使用羌语。使用人口约13万左右。羌语分南北两大方言,每个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苏拉”原意为“值勤”,即执行勤务的喇嘛,负责管理寺庙或札仓的具体事务。由清朝给予札符。规定有随从格隆1人、班第1人。每月饷银3两7钱、米2石2斗5升、坐马1匹、
见“乾陀罗”(1982页)。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西域良马之誉。意即神马、宝马。汉武帝时得乌孙良马,名曰“天马”。太初年间又得大宛“汗血马”,益壮,乃更名乌孙马为“西极马”,而称大宛汗血马为天马。历史上,天马曾一度成为汉征大宛的诱因。
云南土司名。宣德四年(1429,一说三年,1428)置。辖境为今云南云县及附近地区。元时曾为麓川路辖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一说永乐元年,1403),析麓川平缅宣慰司地置大侯长官司。宣德四年(1
见“郑买嗣”(1520页)。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城镇手工业行业宗教首领。负责于集会上带领同行手工业者祈祷,并在一年一度的盛大集会上给大家解读《行书》。因《行书》中部分是用阿拉伯文写的,除宗教职业者外,少有人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