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葬
葬式之一。大致可分两种类型:西藏和川西北地区藏族人死停丧数日,由喇嘛择吉日将死者运至本部落天葬场。群鹰闻声即至,争相啄食,以食尽为吉。故亦称“鸟葬”。在蒙古族牧区则行“野葬”。将死者运至荒野。置放于地。次晨,家人往视,若尸体被野兽食尽,皆大欢喜;若未食或食而不尽,则为不吉。藏族的鸟葬,一说来源于印度佛经中“舍身饲虎、割肉贸鸽”的故事。另说系中国本土的产物,只是佛教传入西藏后鸟葬才具有某些佛教色彩。至于蒙族的野葬则被认为是同古代“弃尸”之俗有关。
葬式之一。大致可分两种类型:西藏和川西北地区藏族人死停丧数日,由喇嘛择吉日将死者运至本部落天葬场。群鹰闻声即至,争相啄食,以食尽为吉。故亦称“鸟葬”。在蒙古族牧区则行“野葬”。将死者运至荒野。置放于地。次晨,家人往视,若尸体被野兽食尽,皆大欢喜;若未食或食而不尽,则为不吉。藏族的鸟葬,一说来源于印度佛经中“舍身饲虎、割肉贸鸽”的故事。另说系中国本土的产物,只是佛教传入西藏后鸟葬才具有某些佛教色彩。至于蒙族的野葬则被认为是同古代“弃尸”之俗有关。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首位之称。和硕,沿习满语;亲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册封亲王,授金册、宝(印),赐予封号,如睿、豫,表其素行。卒则加字予谥,如和硕睿“忠”亲王,系指多尔衮。崇德元年(1636),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直辖地腹里,设治所于开平县(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唐代为奚、契丹地。金置桓州。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开平府为上都路总管府。至元十八年(1281,一作十九年),并为
见“南越”(1587页)。
见“噶桑图登丹贝尼玛”(2505页)。
见“兴复哈密国王记” (917页)。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1358元朝将领。字彦英。武冈绥宁赤水(今湖南绥宁境)人。苗族。深习武功,众推为长,教苗众习武自卫。受湖广陶梦祯招纳,为苗帅。历任海北宣慰使都元帅、江浙行省参政。至正十六年(1356),调往江浙镇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①唐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原为※昌州,唐太宗贞观二年(628)为安顿契丹松漠部落始置。武则天载初(689—690)年间,析昌州建沃州,领原契丹部落。寄治营州(今辽宁省朝阳)城内,隶营州都督府,为唐建契丹
侗族自称。又称“更”或“金”。参见※“侗族”(1458页)。